为及时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海口交警支队根据相关法规,曝光19辆存在多次违法记录未处理的重点车辆,车型包括大货车、大客车、牵引车和作业车等。
据了解,这些车辆的状态为多次违法未处理、逾期未检验,有的甚至已达到报废标准,存在极大交通安全隐患。如继续在道路上通行将对自身和其他交通参与者的生命财产安全将构成严重威胁。
目前,海口交警部门将把这些车辆列入“黑榜”并予以曝光,督促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尽快主动前往交警部门接受处理。同时,海口交警将紧盯此类重点隐患机动车开展查缉布控,严格依法查处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海口交警提醒,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的规定,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三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将被强制报废车辆。对于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车主应当在处理完违法记录后,再前往位于海口市海榆中线5公里处西侧80号的海南兴业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咨询电话:68662909)进行报废处理。
附:办理报废车辆手续所需材料
一、单位的报废车辆
1、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4份加盖单位公章。
2、行车证正副本原件、机动车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4份(行车证正副本两面复印)。
3、单位委托书一式2份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
二、个人的的报废车辆
1、提供个人车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份。
2、行车证正副本原件、机动车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4份(行车证正副本原件及两面复印件4份)。
3、如他人代办的,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多次交通违法未处理大货车
多次交通违法未处理大客车
多次交通违法未处理牵引车
多次交通违法未处理作业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