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下午,澄迈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高速中队民警在日常路面巡查中发现,一男子驾驶电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从三亚向海口方向行驶。见此情形,为保证该男子人身安全,巡查民警迅速上前拦截,制止其违法行为。
经询问,该违法行为人符某,澄迈福山人,为节省上班时间,便心存侥幸抄近路,驾驶电动车偷偷上了高速公路。不料,被巡查民警逮了个正着。随后,民警迅速将符某带离高速公路,并依法对符某处以罚款,对符某驾驶的电动车进行了扣押。
警方提醒,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高速公路禁止行人和非机动车进入。行人和非机动车上高速公路,不仅危及个人生命安全,还会影响其他车辆的行车安全,危害公共交通秩序。为了自己与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出行,安全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