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7时30分许,三亚交警崖州大队在白超路口路段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时,依法拦截一辆粤MN***1轻型普通货车。当三亚交警看到车厢内的景象后,心头为之一震,只见车厢内挤满了人。
经检查,该车辆核载3人,实载19人,且未按规定检验,还擅自改变外形结构。
据驾驶人王某杏(男,61岁)交代,车上搭载的19人都是准备前往南滨11连进行架线作业的工人,为了图方便,所以抱着侥幸心理上路,没想到被交警查获。
驾驶人王某杏对其驾驶货车违反规定载客、未按规定检验、擅自改变车辆外形的交通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王某杏因驾驶货车违反规定载客、未按规定检验、擅自改变车辆外形,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0条第1款、第13条第1款和第16条第1、2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5条第2项、第16条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2条、《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2条、《机动车登记规定》第56条、第57条相关规定,三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依法对其合并处以2700元罚款,机动车驾驶证记9分。
货车载人存在极大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发生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三亚交警温馨提示: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请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