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从三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获悉,日前三亚交警发布了第一批重点车辆典型事故案例,通过发生在身边的重点车辆典型案例警示广大交通参与者引以为戒。5月6日,三亚交警发布第二批重点车辆典型事故案例。
案例四
2020年7月28日1时许,当事人罗某城(男,23岁)驾驶无号牌二轮电动车沿四马路由西往东方向行驶,碰撞到正前方由当事人张某召(男,47岁)驾驶的鲁H7***9号重型半挂牵引车挂琼E***3号重型平板自卸半挂车的右后尾部,造成当事人罗某城当场死亡及车辆部分损坏的一般道路交通死亡事故。
案例五
2020年7月28日16时21分许,当事人彭某平(男,45岁)驾驶琼B0***1D号牌大型客车从三亚市海棠区龙海路往免税店方向行驶,途经番园村路段,与行人曹某容(女,66岁)发生碰撞,造成车辆损坏及行人曹某容受伤,当天送往301医院抢救,7月30日转院到三亚市农垦医院抢救,于8月1日19时许,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一般道路交通事故。
案例六
2020年10月23日11时32分许,当事人韦某静(男,31岁)驾驶琼B0***X号大型普通客车从春光路丰兴隆桥左转往临春河路方向行驶,途经三亚市第五中学十字路口时,由于操作不当碰撞到沿临春河路直行的由当事人张某(女,39岁)驾驶的二轮电动车、由钟某康(男,45岁)驾驶的二轮电动车、由文某花(女,45岁)驾驶的二轮电动车,造成张某当场死亡、钟某康受伤及车辆部分损坏的一般道路交通死亡事故。
三亚交警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要以案为戒,进一步提高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驾驶,平安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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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画面触目惊心!三亚这3起典型事故案例,都与“重点车辆”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