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从海口公安交警支队获悉,为持续严厉打击酒后、醉酒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潜在交通安全隐患,海口公安交警以酒吧街作为重点路段,不断加大对驾驶车辆涉酒行为的整治力度。据统计,3月16日夜间至次日凌晨,共计查处涉酒驾驶26起。其中,饮酒驾驶机动车4起,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1起;饮酒驾驶非机动车9起,醉酒驾驶非机动车12起。
当晚,海口公安交警组织警力在大英山片区酒吧、夜店集中路段设立执勤卡点,开展夜查酒驾整治行动。22时许,海口公安交警琼山大队执勤民警正在该卡点对过往的车辆进行拦查时,经对一辆车牌号为琼A28**1的小轿车驾驶人使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存在醉酒驾驶嫌疑。经对其血样进行检测,显示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152.9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经初步询问调查,该男子黎某吉(男,42岁,海南海口人)自称在长滨路远大广场附近与朋友吃饭喝酒后,驾车途经执勤路段被拦查,当时便停车试图逃避检查,被现场执勤民警发现并查获。
23时许,当民警在对一辆车牌号为琼A1W**9的小轿车进行拦查时,经对该车驾驶人张某超(女,35岁,海南儋州人)进行酒精检测时,发现其体内的酒精含量为52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该女子称其在与朋友吃完饭后呼叫代驾将其送至日月广场某店内饮茶,因住在附近,且仅喝了少量红酒,事后便铤而走险自行驾车返家途中被查获。针对张某超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执勤民警依法对其处以2000元罚款处罚,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
海口公安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心存侥幸不可取,酒后驾车要不得,要自觉遵法行车确保安全。否则一旦被查获,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将处拘役,并处罚金,同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