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高高层建筑工程项目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被罚3万。通讯员逄宇摄
8月24日,记者从临高消防大队获悉,近日,临高消防大队依法对海南临高绿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凭海临江在建工程项目住宅楼及铺面未经消防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行为进行了处罚,责令其停止使用,并处罚款人民币3万元。
该项目前期已向消防大队申报了消防竣工验收,通过资料审核及现场功能测试检查,消防大队出具了验收不合格意见书,并告知其整改完毕经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营业使用。但近日临高消防大队消防监督员在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楼盘8#、9#住宅楼及3#、4#铺面在大队已出具验收不合格意见书且已告知验收合格前不能投入使用的前提下,仍擅自投入使用,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条款。临高消防大队对此进行立案调查,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责令该项目停止使用,并对其处罚款人民币3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下一步,临高大队还将逐步加大对高层住宅小区等高层建筑项目的排查力度,查处力度,严惩此类消防违法行为,起到社会消防警示作用的同时,确保全县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