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24号)从文昌市政府获悉,8月11日至8月24日,文昌市共接到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举报件91件,其中重点件30件,一般件61件。文昌市要求相关负责单位在接到举报件3天内作出初步调查,并出台整改方案。
目前,该市已责令整改企业23家,36人被约谈,5家企业被处罚106.96万元。
据了解,文昌收到举报件后,对举报件进行细分,其中反映工厂排污问题23件,畜禽养殖问题18件,矿类加工问题10件,水产养殖问题8件,挖沙、挖土问题4件,毁林问题5件,生活排污问题4件,垃圾问题3件,其他问题16件。
根据举报件反映的问题,文昌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交办举报件落实组已根据各部门工作职能,全部交予有关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调查、处理。除第十三批交办举报件办理尚未反馈结果外,前十二批举报件调查属实27件,部分属实27件,不属实18件,目前办结36件。23日晚下达的第十三批的9件举报件尚在调查核实中,24日晚将出具初步调查结果。
文昌对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案件高度重视,文昌市有关负责人对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每个举报件以及每天上报的举报件落实进展情况作出具体工作部署。并分别定期召开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听取举报件交办落实情况,要求牵头单位负责人要立即行动,一经查实,依法从重从快予以处置,并在3天内作出初步调查结果,完成各项处理措施和制定整改方案。
文昌市纪委同时对群众反映问题中党政领导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现象进行调查。目前,已约谈36人。
据了解,文昌市加大举报件查处力度,对齐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案件处理标准,依法从严从快从实查处整治到位。自8月22日上报举一反三整改问题落实情况以来,文昌市举一反三问题整改数累计39个,完成整改问题数1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