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下午,三亚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三亚市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教育医疗住房保障和产业扶持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对三亚未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范围的农村低保、特困人员,帮助其解决在教育、医疗、住房保障和产业发展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加快贫困户的脱贫进程。
《实施方案》指出,对三亚农村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将按照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同等标准享受各项教育补助政策。其中,在学前教育阶段,补助标准为每位学生每年4000元;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等阶段,在免学杂费、课本费、作业本费、住宿费的政策基础上,再给予小学、初中、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的补助标准分别为每位学生每年3200元、3900元、4000元和5500元;在高等教育(含高职)阶段,补助标准为每位学生每年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