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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澄迈扶持返乡创业大学生 400万元奖金等你来拿

时间:2017-09-20

为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打造“国家返乡创业试点县”,海南省澄迈县放大招。南海网记者9月19日获悉,澄迈县日前正式第四期扶持返乡大学生自主创业评选活动,将为返乡创业的大学生提供400万元的扶持奖励资金,符合条件的都可以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30日。

根据要求,此次申报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注重品德、实绩、效益、产业方向性的原则;向经济和社会发展一线倾斜的原则;向起到带头促进扶贫攻坚示范作用的优秀党员和带头人倾斜的原则;按照一定比例择优扶持原则。

资金扶持奖励包括资金扶持、资金奖励和贴息贷款。其中,资金扶持设定七个资金扶持等级,对经评审组最终评审确定的创业项目给予资金补贴。分别给予2万元、5万元、8万元、11万元、14万元、17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无偿资助。资金奖励,是给予最终评审确定奖励和示范点建设要求的人选2—10万元的一次性无偿奖励。贴息贷款,是协调商业金融机构进行政府贴息贷款。

凡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的澄迈籍或原籍澄迈的毕业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7月以后出生),在澄迈县域内自主创办微、小型企业,产值达到一定规模的大学毕业生,可申报资金扶持。

获得澄迈县前三期返乡创业资金扶持的大学生,所创业的项目在原规模基础上发展壮大,产业做大做强并产生显著经济社会效益,带领地方群众致富突出的特色产业,可申报资金奖励。

同时满足申报资金扶持和资金奖励条件的创业项目,如果符合澄迈县打造“国家返乡创业示范县”示范点建设有关要求,培育出新产业新业态的,可以申报返乡创业示范点。

申报及评审流程主要是:备齐相关材料—→创业项目属地管辖镇政府审核—→澄迈县委组织部资格复核—→考核组实地评审—→专家组创业答辩—→公示—→资金扶持奖励。

申报提供材料必备材料: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历证明、工商营业执照、租赁合同书;项目知识产权归属及授权使用的证明文件(如有的提供)、创业扶持资金申请表、创业计划书。同时,还需要附加材料,申请奖励资金的须另外提供近两年产业发展的经济社会效益报告;现户籍及人事档案不在澄迈县的,需提供原户籍所在地的村小组、村(居)委会及镇政府出具的身份证明。

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大学生可拨打澄迈县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联系电话:0898-67622239,邮箱:cmxrcb@163.com,申报表格及详细信息可以登录海南省澄迈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告栏)和澄迈党建网(公示公告栏)。

附:

澄迈县第四期返乡大学生自主创业专项扶持资金申报公告

为了深入实施“双驱”发展战略,着力打造“国家返乡创业试点县”,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澄迈经济社会各项建设事业全面发展。澄迈县正在启动第四期扶持返乡大学生自主创业评选活动,请各位大学生创业者赶快来报名!

扶持评选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注重品德、实绩、效益、产业方向性的原则;向经济和社会发展一线倾斜的原则;向起到带头促进扶贫攻坚示范作用的优秀党员和带头人倾斜的原则;按照一定比例择优扶持原则。

申报对象条件

1.申报资金扶持。凡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的澄迈籍或原籍澄迈的毕业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7月以后出生),在澄迈县域内自主创办微、小型企业,产值达到一定规模的大学毕业生。(已获得同类资金扶持的不得重复申请)

2.申报资金奖励。获得澄迈县前三期返乡创业资金扶持的大学生,所创业项目在原规模基础上发展壮大,产业做大做强并产生显著经济社会效益,带领地方群众致富突出的特色产业。(已获得同类资金奖励的不得重复申请)

3.申报返乡创业示范点。同时满足申报条件第1、2点对象条件,符合澄迈县打造“国家返乡创业示范县”示范点建设有关要求,培育出新产业新业态产业。以创业项目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的典型范例,在产业扶贫项目上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领贫困户脱贫并收到实效。

资金扶持奖励

1.资金扶持。设定七个资金扶持等级,对经评审组最终评审确定的创业项目给予资金补贴。分别给予2万元、5万元、8万元、11万元、14万元、17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无偿资助。

2.资金奖励。给予最终评审确定奖励和示范点建设要求的人选2—10万元的一次性无偿奖励。

3.贴息贷款。协调商业金融机构进行政府贴息贷款。

申报时间和报送地点

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9月30日下午5:30;

报送地点:澄迈县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金江镇文化北路县委大院六楼)

申报及评审流程

备齐相关材料—→创业项目属地管辖镇政府审核—→澄迈县委组织部资格复核—→考核组实地评审—→专家组创业答辩—→公示—→资金扶持奖励。

申报提供材料

必备材料: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历证明、工商营业执照、租赁合同书;项目知识产权归属及授权使用的证明文件(如有的提供)、创业扶持资金申请表、创业计划书。

附加材料:1.申请奖励资金的须另外提供近两年产业发展的经济社会效益报告;2.现户籍及人事档案不在澄迈县的,需提供原户籍所在地的村小组、村(居)委会及镇政府出具的身份证明。

(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填写装订要工整,备份电子光盘;资金申请表及相关证明需加盖公章后方可报送。)

联系电话:0898-67622239

邮箱:cmxrcb@163.com

地址:澄迈县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澄迈县金江镇文化北路县委大院县委大楼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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