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屯昌县男子许某胜和林某浩分别在微信朋友圈内发布虚假网络信息,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10日并罚款500元。
2日21时许,屯昌县枫木镇发生一起故意伤害致死案件(以下简称“枫木镇10.2案件”),屯昌县公安局在案发后5小时将陈某汉和陈某两名犯罪嫌疑人抓获,查明非涉枪案件。然而当晚22时许,许某胜在微信群中看到朋友转发的枫木镇10.2案件现场小视频后,为引起关注,便将其他地方看到的3段不知出处的小视频整合在一起,编造成枫木镇10.2案件现场视频,并于22时42分将整合后的视频发到了2个微信群内进行传播。
6日21时许,一条“寻人”消息称,“某女士5岁的女儿当天上午在南吕小学附近被人拐走了,请求看到信息的人转发,如找到孩子将重谢3万元。”屯昌县网警大队发现此条信息后,立即联系了屯昌县南吕镇派出所,经核实发现系虚假信息。
目前,屯昌警方依法对许某胜、林某浩分别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罚款5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