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男子掌掴他人引来民警,处置时发现其涉嫌酒驾。
据了解,被告人施某华和朋友在海口市美兰区新海府粥城吃饭,期间施某华喝了几杯红酒,当施某华独自驾驶车离开新海府粥城,驾车行驶至文明东路来福景园酒店,在该酒店门口因停车问题与张某峰发生纠纷,施某华打了张某峰两巴掌,随后群众报警,民警赶到现场处置,发现施某华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经交警带施某华到医院抽血检验,施某华血样中检出酒精,浓度为180mg/100ml。
美兰法院审理认为,施某华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据此,美兰法院以被告人施某华犯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两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