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案曝光与警示:海南昌达药材有限公司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海南昌达药材有限公司(简称"昌达公司")是一家以中西医药材、医疗器械批发为主要经营业务的公司,在省国税局第五稽查局对其立案检查的过程中,发现该公司从青海海讯药业有限公司取得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该批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被西宁国税局认定为虚开。该公司在资金运作上,还通过大股东的个人账户进行资金回流,造成真实货物交易的假象以掩盖违法事实。
检查人员经过细致的工作,剥丝抽茧,掌握了大量事实证据,昌达公司终于坦白了该交易的真实情况:个别医药经纪人向昌达公司低价推销药物,却无法提供自开的发票。为促成交易,经纪人联系第三方公司代其开具发票,而昌达公司不甄别发票来源,有票就拿,拿来就立刻抵扣税款,却从来没有考虑这其中存在巨大的税务风险。即便稽查部门实地核查,仍然心存侥幸,顾左右而言他。最后在事实与证据摆在面前时才坦白交代,追悔莫及。
最终第五稽查局认定昌达公司接受青海海讯药业有限公司开具的54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属于偷税行为,追缴2016年1月少缴税款903121.67元并加收滞纳金,对少缴税款903121.67元处百分之五十的罚款,罚款451560.83元。
税案启示:企业是一个以追求利润为目的的社会组织,创造商业价值并盈利本无可厚非。但是如果盈利的前提是存在侵吞国家税基,逃避缴纳税款的行为,就必然受到税务机关的查处。一味追求低价采购货物,不甄别发票来源,不清楚税法规定,不在乎是否合法的企业,必然会承担更大的法律惩戒。
本案中,昌达公司的案情简单,却非常普遍。采购货物时,价低则无票,有票价就高。如何选择呢?昌达公司的选择是低价货,再去找发票来抵扣。票货不一致就编理由,票款不一致就伪造个资金流,最后把钱返回来,以此应对国税局的系统比对和税务检查。
昌达公司的做法代表着一大批类似的企业。为了少缴税,某些企业利用各种途径收集发票用于增值税的抵扣和企业所得税的列支,手段无所不用其极。有的企业有货无票时才联系关系好的企业多开一些冲账,更有的企业不管有没有实物交易都大肆买票逃税,更催生了另外一些企业明码标价,按开票总金额收取好处费。
上述这些一边正常经营,一边偷偷虚开(接受虚开)的企业,正是我们稽查部门持续查处的对象。随着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的全面推行,如今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已可以实现发票购销方票面信息的双向比对,后台数据监控使得虚开发票很容易被发现。而且,全面“营改增”后,税警联合打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强度、频率势必会进一步加强。希望企业在发票问题上提高认识,不存侥幸心理,不贪图小便宜,不虚开发票也不接受虚开,降低涉税风险。
另外,企业应该提高防范意识,注意甄别取得发票的真伪以降低风险。若是对取得的发票存在疑问,应及时与税务部门联系。在日常经营中遇到推销买卖发票等业务的人或广告时,应及时向税务机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