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一女子张某准备带女儿外出过生日,结果被前婆婆卢女士阻止,张某在冲突中咬伤了前婆婆卢女士的手指。而这,让张某因此获刑。
张某是三亚一名“90后”女子,她与东方男子周某有一个女儿,后来两人离婚,女儿随前夫一家生活。去年女儿5岁生日的时候,张某想给女儿过生日。2017年3月28日下午5点左右,张某来到前夫家,想接女儿外出过生日,遭到前婆婆卢女士的拒绝,后双方发生争吵,继而相互拉扯推搡。在拉扯推搡过程中,张某咬伤被害人卢女士的左手尾指,张某的右手背、右前臂和右膝部受伤。
经司法鉴定,卢女士左手尾指的损伤符合被钝性物体打击所形成,评定为轻伤二级;张某右手背、右前臂、右膝部的损伤,符合被钝性物体打击所形成,合并评定为轻微伤。
2017年6月8日,张某在家属的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
东方法院认为,张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二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张某自首,且该案系因张某想接女儿外出过生日,与被害人卢女士发生争吵、打架,属于家庭纠纷,且被害人卢女士在本案中有过错,可对张某酌情从轻处罚。该院遂判决张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