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上午,澄迈法院执行法官冒着蒙蒙细雨组织工人对一块9.88平方米的土地砌起了砖墙,妥善处理了一宗排除妨害纠纷案件中。
根据生效判决,被执行人澄迈县金江镇某宾馆占用了申请执行人澄迈泛华公司9.88平方米的土地,宾馆应主动排除妨害。但是,宾馆早在多年前已将该地一楼当作停车场通道,从二楼开始架空建造了六层楼房。若要强制执行,必须将架空的六层楼房全部拆除,这必然损坏宾馆本身的主体建造,案件一时出现了“执行不能”僵局。
承办法官多次到现场勘查,最终拟定执行方案:先将被执行人占用的9.88平方米一楼通道砌上围墙,确定申请执行人的土地使用权属,消除申请执行人疑虑,震慑被执行人,再组织双方协商解决。
12月25日,澄迈法院在执行地显著位置张贴了多张砌墙公告。
12月28日上午,执行现场,两辆“拦路虎”无视法院公告,赫然摆放在了停车场。若通道被围墙砌上,这两辆车就开不出去了。执行员马上通过110联系车主,交警部门回复,一辆车的登记电话是空号,另一辆车的车主关机。
承办法官当机立断:“先开工!同时继续联系车主。若车主一直联系不上,按照公告所示‘责任自负’”。一看法院动真格,停车场保安立即私下联系了关机的车主,在砌了一层砖后,他来把车开走了。然而直至上午工作结束,另一辆车的车主也未联系上。
看到原来属于自己的土地被法院砌墙保护起来,申请执行人满意的在执行笔录上签字确认,并同意法院协商解决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