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商报记者从临高南火车站派出所了解到,1月25日17时许,临高一男子颜某从临高南站乘车到海口,该所执勤民警发现颜某神色慌张,面色发黄,怀疑颜某有吸毒的行为,民警组织警力依法对其进行检查。
民警告诉记者,颜某自称是合法公民,不能对他进行检查,否则,要投诉公安滥用职权,不配合公安调查,但经过民警进一步调查,发现颜某有吸毒前科,并且被强制隔离戒毒两年。
据了解,颜某于2009年8月2日因吸毒被临高县公安局临高角边防派出所查获,对其进行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但颜某累教不改,没有真心悔过,在2009年11月2日再次吸食海洛因被临高县公安局临高角边防派出所依法强制隔离戒毒两年,刑满出狱后,到广州打工,2014年6月12日因盗窃案被在广州中山市公安局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2015年7月8日再次被海口市公安局金贸派出所强制隔离戒毒两年;2018年1月25日17时许,因吸毒海洛因被海口铁路公安处临高南所查获,在对其进行重点检查时,从其随身的物品中查获海洛因0.76克。经审查,该颜对携带和吸食毒品的行为供认不讳。
据颜某交代,上午和朋友在临高角海边吸了海洛因,并花300元从朋友那买来了3小包海洛因供自己吸食。
随后,海口铁路公安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颜某处行政拘留十五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