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东方市纪委分别对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内勤黄某、市海洋与渔业局科员王某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市公安局内勤黄某身为党员干部,不正确履行职责,在向省委巡视组报送案件材料时,没有对上报内容进行全面了解并核实材料准确性,而是照抄照搬相关会议纪要内容,导致出现上报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情况;市海洋与渔业局科员王某身为行政机关公务员,不正确履行职责,在向国家海洋督察组上报材料时,没有对上报情况进行深入了解,并作出与事实截然相反的调查结论上报给国家海洋督察组。贻误工作,造成不良影响。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东方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黄某党内警告处分,由市公安局给予其行政记过处分;市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决定给予王某任行政记过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