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前妻举报超生,李小明(化名)被单位开除。于是在离婚后,李小明拒付2个孩子的抚养费“抗议”。2月12日下午,海口市琼山法院拟对李小明采取拘留措施时,李小明在几个小时内将拖欠其前妻陈燕(化名)的6万余元孩子抚养费履行完毕。
陈燕与李小明1995年结婚,育有二子,后双方感情日渐平淡。陈燕怀疑李小明有外遇,双方经常发生争吵,矛盾日趋激烈。陈燕于2010年到李小明的单位举报李小明超生,李小明被学校开除,二人的矛盾更加激化。之后,陈燕到琼山法院起诉要求与李小明离婚。2011年12月,琼山法院判决陈燕及李小明离婚,并判二子由陈燕抚养,李小明每月支付两个孩子的抚养费各600元。
但李小明未按时支付孩子的抚养费,陈燕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之初,李小明态度恶劣,无理取闹,称法院判决不公,拒不支付抚养费。因李小明的行为给申请执行人陈燕及两个小孩造成较大的心理影响,李小明有房屋租金收入,琼山法院多次督促其履行无果后,决定对其采取拘留措施。李小明一听要拘留,立即表示自愿履行,并很快履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