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职权多拨付工程款给承包方,造成国家损失56万余元,自己从中获取好处费。琼海阳江镇中心学校原校长符全犯受贿罪、国家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0万元。
符全担任琼海市阳江镇中心学校校长时,负责该学校工程项目建设,对该学校所建设的小学基础设施等4个工程项目,存在任意变更项目、虚报或者重复申报项目、多拨付工程款等行为。
经琼海市审计局审计,经符全签名同意多拨付工程款的工程项目有某小学基础设施建设、某小学教学楼维修、阳江镇中心学校教学楼维修等4个工程项目合计多付工程款561772.49元。此外,符全之前被查出收受他人贿赂21.47万元。
琼海法院认为,符全在担任琼海市阳江镇中心学校校长时,在4个工程项目中滥用职权,导致工程款多拨付给工程承包方,造成国家重大损失561772.49元,其行为已构成国有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决定对符全执行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