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入一小区盗窃再次下手落网
四川一男子海口获刑8个月
四川籍男子叶某于去年第一次潜入海口某小区盗窃得手后,第二次进入该小区伺机盗窃时被抓现行。海口秀英区法院近日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叶某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责令被告人叶某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2579元。
去年6月的一天,被告人叶某到海口市秀英区某小区寻找盗窃目标伺机作案,被告人叶某悄悄潜入该小区某房被害人万某住宅,盗走2部手机、翡翠手镯1个及现金600元。几天后,被告人叶某再次潜入该小区伺机盗窃时被当场抓获。经鉴定,被盗的手机价值分别为1734元、845元、1个翡翠手镯价值860元。案发后,被盗手镯已被民警缴获并发还被害人万某。
秀英法院经审理,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证据、罪名予以确认,量刑意见予以采纳,被告人叶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