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海资讯
首页 > 国内资讯 > 海南新闻

发票上“做手脚”贪污20.6万公款 海南省枫木实验林场原场长冯家平获刑

时间:2018-04-18

发票上“做手脚”贪污20.6万公款

海南省枫木实验林场原场长冯家平获刑

海南省枫木实验林场原场长(以下简称枫木林场)冯家平,2011年至2013年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通过虚开发票或者虚增发票金额的方式将该场的国家科研专项资金20.6万元占为己有。近日,屯昌法院以犯贪污罪,判处冯家平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10万元。

据了解,枫木林场主管部门(出资人)是海南省林业局。冯家平曾担任枫木林场场长。

2010年12月,冯家平为了套取国家科研专项资金,找到五指山一六二苗圃的张某某,请张某某帮忙虚开发票。答应帮忙的张某某以王某的名义和冯家平签订了一份枫木林场虚假购买8万元的树苗协议,并提供了2张发票给冯家平。

冯家平在这2张发票作审批意见后交给出纳李莲某,让李莲某将8万元转账到五指山一六二苗圃的账户中。2011年1月,张某某将这笔钱转到冯家平的个人账户。事后,冯家平将8万元用于个人日常生活开销。

2012年10月初,枫木林场向五指山一六二苗圃购买的兰屿肉桂母树苗总共2550元。冯家平让张某某开出5.655万元的发票,虚增5.4万元。利用同样的方法,冯家平拿到5.4万元用于个人花销。

冯家平在海口秀英瑞士烟酒行有个人欠款,为了结清欠款,2013年1月初,他通过同样的方法,以林场名义买了3000元的金银花枝条,让张某某开出7.5万元的发票,虚增7.2万元用于生活花销。

因反腐力度加大,2017年8月28日,冯家平主动到屯昌县人民检察院投案,并退还全部赃款20.6万元。

屯昌法院认为,冯家平通过虚开发票和虚增发票金额的手段侵吞公款人民币20.6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鉴于被告人冯家平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且案后积极全部退赃,有悔罪表现,未造成国家、集体或个人损害结果发生,可对其宣告缓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冯家平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10万元。

  • 上一篇:潜入一小区盗窃再次下手落网 四川一男子海口获刑8个月
  • 下一篇:海口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5名村干部被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