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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履行清场义务 一公司被强制执行

时间:2018-04-23

4月18日,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三亚中院”)与三亚市吉阳区综合执法局联动,对一土地转让纠纷案件进行强制执行。

据悉,海南仙南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仙南公司”)与三亚市中亚化建公司(以下简称“中亚公司”)土地转让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海南省高院审理终结,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由于中亚公司拒不履行和解协议中的涉案土地的清场义务,仙南公司向三亚中院申请强制执行。

4月18日上午9时许,三亚中院执行局与三亚市吉阳区综合执行局执行工作组、机械作业组在涉案土地上集合。9时10分,在现场三亚中院执行局负责人的指令下,执行机械开始作业。仅用半个小时,涉案房屋拆除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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