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能拿到保亭民政局城乡低保物价补贴食用油、大米采购项目,及时拿到货款,保亭个体商户谢某辉通过“围标”,并给时任保亭民政局局长周某送了9万元。因犯行贿罪,谢某辉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
谢某辉50多岁,是一个体工商户。2013年12月,谢某辉知道保亭民政局将采购一批大米和食用油发放给城乡低保户,并委托一家招投标公司组织询价采购的信息后,其为确保能拿到该采购项目,便到海口市先后找到3家粮油公司负责人商议,以其三人所在公司的名义参加投标,中标后由谢某辉来负责实施。2013年12月27日,谢某辉通过“围标”的方式,以海南某粮油贸易有限公司的名义拿到了保亭民政局城乡低保物价补贴食用油采购项目,以另一公司名义拿到了保亭民政局城乡低保补贴大米采购项目。
为了表示感谢,2014年1月某天,谢某辉向时任保亭民政局局长周某行贿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