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5月16日从东方市检察院获悉,该院诉讼监督局日前对天安乡违建石灰窑一案进行立案审查,加大对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执法监督力度。东方市政府组织多个职能部门联合执法,依法对天安乡境内五座违建石灰窑进行拆除。
五座石灰窑都是采用以租代征的方式取得土地,经现场套图发现,该地块都被定义为四级林地,因为长年生产石灰粉的缘故,已经将地上的林木砍伐完,山头都是光秃秃的,在石头等原料不够的时候,还存在就地取材的现象。五座石灰窑都是土窑,依山建造,未经环境影响评价,属于落后产能,应予淘汰的行列。没有环评设施,生产过程中需要耗费大量的煤等燃料,将二氧化硫等气体直接排放到大气之中,空气污染严重,采用直接抽取地下水冷却的方法,不经过污水处理程序,直接排放到附近水沟里,造成污水横流,臭气熏天,对国土也造成污染。因为没有抑尘等环评设施,导致石灰粉生产出来四处飘散,周边公路、树木上都布满灰尘,甚至影响了作物成长,群众反映强烈。
据了解,自全省检察机关“增绿护蓝·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东方市检察院派驻东河检察室干警依托生态巡检发现天安乡辖区违建石灰窑案件线索,及时将案件线索向该院检察长曾涛汇报。该院领导主动约谈涉案地区乡镇党委书记,了解具体情况,要求派驻东河检察室负责该项工作,并提出具体的工作要求。该院派驻东河检察室接到任务后,立即制定明确的工作方案,分步骤、有计划地开展专项工作。检察室干警积极走访相关部门详细了解违建石灰窑的情况,分析违建石灰窑存续多年的原因,了解相关职能部门对违建石灰窑作出的处罚,以及履职不充分的原因,依法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经过一段时间的实地走访,查阅相关资料,与违建石灰窑老板多次交涉,检察干警全面了解到违建石灰窑生产建设情况和环评设备使用情况等相关材料。
东河检察室干警在深入调研的同时,及时将相关情况向检察长汇报。为争取各方支持,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确保天安乡违建石灰窑及时稳妥地依法拆除,该院派驻东河检察室干警及时将该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移送本院诉讼监督局办理。4月24日,该院诉讼监督局对该案立案审查,加大对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执法监督力度。
东方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麦宏山召集东方市国土局、环保局、工科信局、供电局、林业局、农业局、安监局、公安局、天安乡政府等多个职能部门和乡镇政府一把手,召开天安乡违建石灰窑处理专题工作会议。该院干警应邀参加会议,并在会上阐述了天安乡辖区违建石灰窑调查情况、检察机关业务范围(行政执法监督、公益诉讼)以及拆违工作中注意事项。会议针对天安乡违建石灰窑拆违工作,当场成立以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和工信局局长为正副组长,各职能部门和乡镇政府作为成员的组织机构,明确对辖区所有违建石灰窑依法拆除,不做选择性执法,限定5月底前完成任务。市政府各职能部门连夜谋划,形成完整的拆迁方案。
东方市工信、环保、国土、公安、林业等部门和天安乡政府,联合组织执法人员将天安乡5座违建石灰窑依法拆除,以实际行动落实中央环保督察组、省委巡视组交办的整改事项,切实保护好当地的生态环境,守护好东方的绿水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