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乌烈镇政府出纳私车公养被处分
●一村委会副主任违规操办乔迁宴席收受礼金被处分
为严防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近日,昌江黎族自治县纪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分别是:
一、乌烈镇政府出纳钟敬茂私车公养问题。2014年1月至4月,钟敬茂先后两次将私家车保养、维修产生的3571元费用套取单位公款报销。2017年11月,钟敬茂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已追缴。
二、海尾镇进董村委会副主任林建忠违规操办乔迁宴席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问题。2017年12月17日,林建忠未认真履行报备手续操办乔迁宴席,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共计1200元。2018年4月,林建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取的礼金已收缴。
通报强调,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要向党中央和省委看齐对标,形成“头雁效应”,以自身过硬的作风带动本单位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各级党组织要在抓作风建设中体现“四个意识”,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一刻不停歇地将作风建设引向深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钉钉子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将纠正“四风”工作覆盖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要继续紧盯重要节点和重点问题,坚持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突破,一个阶段一个阶段推进,严肃执纪问责,加大通报曝光,久久为功、善作善成,不断擦亮作风建设的亮丽名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