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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市民交110万元认购新房 结果房子被转卖他人

时间:2018-08-23

近日,儋州市民王女士反映,2016年11月,丈夫丁先生交了110余万元认购了位于儋州市宝岛路一家名为城北世家小区的房子,丈夫因某些原因未能续交尾款,该小区售楼处在未告知的情况下将房子转卖给了他人。对于王女士的说法,售楼处工作人员解释称,他们已履行了告知义务,但无法与客户取得联系,这才将房屋转卖给了他人。对此,儋州市住建局房地产管理科工作人员表示,建议双方走司法途径解决此事。

王女士介绍,2016年7月,丈夫丁先生看中了城北世家一套面积400多平米的房子,随后预付订金2万元。同年11月10日,丁先生与儋州合众置业有限公司签订认购协议书,以每平方5664元,总价为2368799元的价格购买该房。随后,丁先生支付了110余万元认购款。

“由于丈夫卷入官司,入狱服刑至今。”王女士说,签订认购协议书没多久,丈夫就入狱服刑,这才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而当时,她外出打工,2018年回来后又遭遇车祸住院。春节过后,她到该小区查询工程进度,这才得知认购的房子已被转售他人,这让王女士很愤怒。

“既然收了预付款,为何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把房子转卖给了他人?”王女士称,为此,她曾多次与售楼部交涉,工作人员解释,他们已履行了告知义务,是丁先生违约在先,所以才将该房转卖,但公司同意退还认购款。

城北世家售楼中心工作人员表示,当初公司已履行告知义务,并按照签订认购书的地址寄送了快递,但丁先生家人拒收。随后,公司也拨打电话及发送了律师函,但都未能联系上丁先生。根据双方签订的认购协议书,丁先生逾期不签约的话,该协议将自动终止。“我们不可能无休止的等下去,因此才将该房转卖。”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果王女士有异议,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针对此事,儋州市住建局房地产管理科的工作人员表示,建议双方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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