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向监督不力亮剑
打好监督“组合拳” 履职担当增实效
河北新闻网讯(记者刘荣荣 通讯员王娜、范玉龙)“你们组设立一年多来,还没有一件自办案件。作为市纪委的派驻机构,没有发挥应有的监督执纪职责,‘探头’作用体现不明显;作为负责人,使命意识、责任意识树得还不够牢,善于监督的能力和敢于亮剑的担当还有所欠缺。”这是衡水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约谈派驻纪检机构改革以来“零办案”的某纪检组负责人时的一段点评。
除约谈外,该市纪委监委今年还打出了一套倒逼监督责任落实的组合拳,向监督不力亮剑。
据介绍,衡水市纪委监委实行审查调查工作周统计、月分析、季通报制度。每周对各县(市、区)纪委监委、机关纪检监察室和市直纪检监察机构线索处置,审查调查情况进行数据统计,形成报表;每月进行全市审查调查情况汇总,并通过横向、纵向比较发现审查调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确定下一步工作方向提供支撑;每季度对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情况进行通报。
该制度推行以来,衡水市纪检监察干部履职尽责、争先创优的氛围日益浓厚,进一步推动了审查调查工作的开展。截至目前,衡水市纪委派驻机构已全部消除了“零办案”,今年1-10月共立案54件,同比增长170%,县(市、区)纪委监委办案工作也有明显提升。
做好纪检监察工作,不仅要敢于监督,还要善于监督。为此,衡水市纪委监委打造了“一张清单、一个体系、一套模式”的“三个一”监督路径,提升监督实效。制定监督责任清单,将监督责任细化分解为3方面43项具体内容,明确了责任主体、监督方式、结果运用等,确保问责有据、追责有力。重构监督组织体系,拓展党风室职能,承担监督检查的协调调度、指导推进工作,将纪检监察1-5室明确为监督检查室,专司日常监督,真正让监督“带电”“长牙”。形成了“4+17”监督运行模式,明确日常监督、重点监督、专项监督、联动监督4种监督方式,列出谈话函询、列席会议、专项检查等17项监督手段,初步形成了规范化的监督运行机制。今年以来,全市运用“四种形态”中的前两种形态占比超过95%,监督执纪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迈进。
据了解,今年以来,该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4805件(次),立案2821件,党纪政务处分2627人,移送司法机关33人,进一步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全面从严治党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