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杨林、王宝松) 日前,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报2021年省级园林县城(城区)复查(复核)情况,井陉矿区、元氏县等14个2013年、2017年命名的省级园林县城(城区)复查合格,唐县、临西县、永清县(2020年复查)整改复核合格,继续保留省级园林县城(城区)称号。
2013年命名、2021年复查合格的省级园林县城(城区):井陉矿区、元氏县、隆尧县、临城县、内丘县、广宗县、昌黎县、文安县、武邑县、丰宁满族自治县、孟村回族自治县;2017年命名、2021年复查合格的省级园林县城:深泽县、饶阳县、涞源县;2020年复查、2021年复核合格的省级园林县城:唐县、临西县、永清县。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相关市人民政府要指导以上县(区)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要求,加大国家园林城创建工作力度,进一步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切实提高城市建设和治理水平,不断优化绿地系统布局,为人民群众打造宜居宜业的工作生活环境。
据悉,根据《河北省园林城市系列标准及申报评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河北省对“河北省园林城市(县城、城区)”实行动态管理,由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每4年组织一次复查。今年7月份,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专家对2013年、2017年省政府命名的16个省级园林县城(城区)进行了复查,对2020年复查不合格的3个县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