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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市场监管局提示 “双12”消费下单须细心

时间:2018-12-13

岁末时节,“双12”网络促销一片火热,再加上圣诞、元旦双节商家促销力度加大,买买买在所难免。12月11日,省市场监管局发布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购物时做到“三要”。

一要看清楚商品信息及技术参数再下单,充分了解商家优惠政策,如预售商品是否支持无理由退货,不盲目抢购打折低价商品,购买贵重商品前应当货比三家,多平台比价,详细了解商品信息及技术参数,有实体店的可先试用再下单。二要留存购物凭证,包括发票、订单信息、聊天记录、网页截图等,以便维权举证。三要先验货后签收,建议收货时当场查验,确认商品完好且与宣传信息相一致后再签收。当网购发生纠纷无法与商家达成一致时,可先通过网购平台维权,不能协商解决的,可拨打卖家所在地或网购平台所在地的12315电话,或通过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投诉维权。

“双11”全省网购投诉同比激增七成

“双11”网购回了一台剧烈异响的洗衣机,卖家拒不接受退货,找工商后才解除烦恼。类似武汉市民王先生这样的“双11”购物纠纷不少。

12月11日,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的11月全省12315平台消费者诉求数据分析报告显示,今年“双11”消费者网络交易投诉2766件,同比增长72.55%,呈明显增加态势。

11月,全省共接收消费者投诉14508件,投诉量同比减少1061件,减幅为6.81%。其中商品类投诉6691件,占投诉总量46.12%;服务类投诉7817件,占投诉总量53.88%。服务类投诉所占比重同比增加了8.92个百分点。

受“双11”网络集中促销活动影响,11月消费者网络交易投诉量明显增加。网络交易投诉量占投诉总量19.07%,接近1/5,占比同比增加了8.77个百分点。“双11”期间消费者网络交易相关投诉主要反映以下问题:一是网购服务差。发货慢、退换难、售后服务不到位,部分电商平台、入驻商家擅自扩大不适用7日无理由退货范围,或未对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进行提示和确认。二是不公平格式条款。商家擅自解释格式合同条款,加重消费者责任,如未作事先告知,随意设置参与“满减”活动的商品、时间范围,不能随时退款、退款不退全款、附加不合理条件等。三是虚假违法广告和夸大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产品与描述不符、夸大功效,涉嫌欺诈;促销活动中商家虚假打折以低价诱购、优惠券无法使用、以缺货为由单方撤单,电商平台承诺保价但购后商品降价、平台拒绝退差价。四是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以次充好、以假充真、销售“三无”产品、商标侵权等问题突出。五是物流配送差错频出,如快递滞留、延误、包裹损毁、丢失等。(记者张茜、通讯员程喆、童颖)

 

(责任编辑:张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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