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长江网1月25日讯 25日,武汉海关发布《关于用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和治疗的进口捐赠物资办理通关手续的公告》,简化通关手续。
《公告》称,受赠人(接受赠与的)在申报进口捐赠物资前,应向其所在地海关办理减免税手续。受赠人也可委托使用人,由使用人向使用人所在地海关办理减免税手续。
武汉海关启动应急特殊通关措施。为确保用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捐赠物资快速通关,随到随放马上投入使用,紧急情况可在海关先登记放行,再按规定补办相关手续。
捐赠人、受赠人或使用人可在捐赠物资申报前,联系武汉海关通关服务热线,咨询相关事宜。其中,通关事宜请联系徐菁13886026767,减免税事宜请联系王玲13995597170。(记者汪文汉 通讯员石然 袁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