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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地制宜推进破产重整,武汉法院一年帮6家“病危”企业重生

时间:2021-01-25

长江日报-长江网1月25日讯 1月25日,长江日报-长江网记者从武汉市中院获悉,2020年,武汉两级法院通过破产重整、和解、清算,帮助6家“病危企业”脱困重生,推动57家“僵尸企业”退出市场。

过去一年,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公司强制清算与企业破产案件127件,办结63件,成功审结吴家山物业公司、青山“钢谷”、武昌“首义广场”等重大复杂破产重整案,盘活多个濒临破产的商业项目,实现企业发展、员工保障、社会效果“三统一”。

引资10亿

府院合力护企为民

“这个公司因资金链断裂,一直无法履行交房和协助办理商铺权属登记义务,”1月25日,武昌区某破产企业的一名购房者说,本来以为企业活不下去了,前后有长达5年的时间,终于盼来了重整的生机。

武汉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一广场地下空间项目,因资金链断裂、债务缠身,项目工程长期处于停工状态。因无法履行交房和协助办理商铺权属登记义务,千余名购房者将该公司起诉至法院,公司资产被多家法院轮番查封。2017年7月,武昌区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该房地产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

重整期间,武昌法院积极联合政府,引入优质投资人,同时创新工作思路,针对存在大量小业主债权人的情况,分类施策,将购铺类、租赁类债权人的债权本金优先清偿,最大限度维护债权人利益,确保了重整计划草案的顺利通过和实施。

目前,重整计划正在有序实施中。投资人注入重整资金逾10亿,计划完成在建项目的后续开发建设,重新优化项目定位,打造“泛娱乐”为主题的创新型商业中心。

请来国企

帮“稀缺”民企“造血”渡难关

2015年前,武汉某建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在国内市场占有率稳居行业前三,在重型设备租赁和安拆行业具备很强的优势和竞争力。但因业务膨胀过快,加之经营管理不善,公司出现巨额亏损,资金链断裂。债权人某大型国有企业向武汉中院申请对建设公司进行破产重整。

武汉市法院破产审判庭法官王勇注意到,债务人虽陷入困境,但其拥有建筑行业内两个重要资质,仍具有很强的营运价值,而申请人某大型国有企业是从事工程机械、环境产业、农业机械等高新技术装备研发制造的全球化企业,资金、管理方面实力雄厚,是非常合适的战略投资人。

“民营龙头企业和大型国企的强强结合,给全体债权人带来信心,为重整草案顺利通过和实施打下坚实基础。”王勇介绍。2019年3月19日,武汉中院裁定批准该建设公司重整计划,终止重整程序,依法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

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因破产企业股权被解封,重整工作一度无法推进,武汉中院集思广益,大胆采取增资扩股的股权变更方案,确保了重整草案的顺利实施。

目前,建设公司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公司经营扭亏为盈。重整后的建设公司,凤凰涅槃般获得重生,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成为国资股东为主导的股份制公司,职工人数进一步增长,还进一步带动了区域经济。

合并重整

7家关联公司联手成标杆

武汉某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在经营东西湖某广场项目中,因资金链断裂,无法偿还贷款、业主返租款项及其他债务,先后陷入债务旋涡。2017年8月至9月,东西湖区法院先后受理了该物业公司及其六家关联企业破产重整案件。

“在审理中发现,七家关联公司由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人员混同、资产混同情况严重,无法区分各自债权债务及资产情况。”东西湖法院民二庭庭长刘冬香介绍。2018年3月,东西湖法院裁定七家关联公司合并破产重整。

在与地方党委政府协调下,武汉临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作为重整投资人投资3.74亿元,对七家关联公司进行重整,同时从保护中小额债权投资人角度,采取分段差额清偿的债权清偿方案,重整计划经全体债权人会议表决顺利通过。

该案系武汉市首例企业合并破产案,东西湖法院正确运用实质合并破产规则,实现系列企业合并重整。该案成功办理,使得千余户债权人的债权依法有序清偿,4亿元的商业资产被盘活,原项目将被打造为吴家山新城的商业标杆。(记者耿珊珊 通讯员王田甜 褚金丽)

【编辑:邓腊秀】

(作者:耿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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