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长江网1月4日讯(通讯员童颖 记者胡义华)2021年元旦期间,全省12315平台共处理教育培训服务投诉56件,位居服务类投诉第三位。湖北省市场监管局12315大数据系统监测显示,这是教育培训服务类投诉在历年节假日消费投诉排名中占据最高位。
信息化时代,人们更加注重充电学习,会主动寻求适合自身职业发展的教育培训,以期提升能力素质,学习和培训也成为一种新的健康生活方式。特别是刚刚过去的2020年,受疫情影响,人们居家时间增多,更多的人选择通过在线教育的方式进行学习培训;学校停课、寒暑假时间延长等因素也促使家长们纷纷为孩子报名线上课程,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推动教育培训服务持续升温,随之而来的投诉也相应增多。
2020年湖北省12315平台共处理教育培训服务投诉14339件,位居服务投诉前列,占服务类投诉的13.78%,同比激增274.19%,反映出教育培训市场火爆的同时,也存在诸多乱象。
从投诉类别来看,初等教育服务投诉2175件,中等教育服务投诉403件,高等教育服务投诉4113件,技能培训服务投诉7648件,这意味着成人教育培训服务所反映的问题,要高于以中小学生为主体的初等和中等教育服务。
从投诉问题性质来看,合同类投诉占比最高(6937件、占48.38%),其次是售后服务类投诉(2566件、占17.90%),排在第三的是广告和虚假宣传类投诉(1149件、占8.01%)。从消费者投诉反映的问题来看,主要包括教育培训课程退费难、不履行合同和承诺、虚假宣传、实际教学水平和宣传的相差悬殊、合同暗藏不公平格式条款、培训质量参差不齐、无办学资质等。
湖北省市场监管局12315大数据分析平台显示,2020年教育培训服务投诉中涉及诱导办理贷款的投诉有1066件。部分培训机构诱导消费者办理培训贷,消费者甚至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陷入“套路贷”,即使提前中止培训仍要承担高额贷款。由于培训课程一般周期长、费用高,消费者往往需要一次性缴付高额培训费,属于预付式消费行为,而教育培训机构“跑路”现象时有发生,致使消费者造成较大财产损失。如:2021年1月2日有消费者投诉武汉某教育培训机构,称其于2020年7月购买该机构的网络教育课程,销售人员诱导他通过app办理网络贷款,销售人员存在虚假宣传,称上课内容很简单很好拿证,后消费者提出退课退款,对方一直不答应还诱导他冻结课程,于是向12315进行投诉。
随着寒假和春节临近,教育培训又将迎来高峰期。湖北省市场监管局12315指挥中心提醒广大消费者选择教育培训要慎重,在选择培训机构时要做到“四注意”:
一要注意查看办学资质。培训机构应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办学许可证,教师应具备教师资格证或相关资格证书,消费者最好能实地考察、提前试听,再做决定。
二要注意不要轻信广告宣传。对培训机构打出的“名校名师”“包过”“不通过全额退款”“高效速成班”等旗号,应当理性看待。
三要注意谨慎签订合同。对培训课程的授课时间、授课方式、授课内容、费用、退费条款等要详细了解,并妥善留存合同及缴费凭证。
四要注意尽量选择短期付款方式。要避免一次性高额投入,并要仔细查看分期付款合同,谨防开通“培训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规定: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
湖北省市场监管局12315指挥中心提醒选择教育培训服务的消费者:如遇权益受损,要及时收集好证据,与教育培训机构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教育主管部门、人社部门或12315投诉。
【编辑:姚昊】
(作者:胡义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