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长江网12月23日讯(记者耿珊珊 实习生胡慧旻)没有血缘关系的人能否继承遗产?民法典规定,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在浙江省某个村子就曾发生过孤寡老人去世之后,留下逾百万元遗产、自己的邻居继承一半的例子。
村民苏某早年丧夫,没有儿女,其侄子对老人也有一定照顾。1990年,苏某住的房子因年久失修坍塌,村民徐某是苏某多年的邻居,这时徐某家盖了新房,看到老人的房子已经成了危房,徐某干脆把苏某接到了自己家里一起居住。
2012年,苏某需要专人照顾护理。徐某将苏某送到敬老院安度晚年,并自掏腰包支付了老人的养老费用。2016年,年过九旬的苏某去世,徐某按照当地的风俗操办了后事,购置了墓地。此后,老人的房子因拆迁获得了上百万元的拆迁补偿款。
由于苏某生前没有任何遗嘱,对这笔遗产,村委会一时也不知道怎样处理。但村民都觉得,这笔遗产中应该有徐某的一份。
民法典第1131条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湖北佳艺律师事务所的秦雪律师认为,本法条是关于继承人以外的人酌情分得遗产的规定,是遗产的酌给制度。这一制度是我国立法机关基于死后扶养之思想以及鼓励赡养老人的传统美德,允许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以及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未能继承遗产的人适当分得遗产。
本案中,在村委会的建议下,徐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对苏某的遗产进行继承。法院经过走访调查后,认为徐某近30年来精心照顾老人,符合法律规定的扶养较多情节,理应获得遗产继承,分配其继承苏某一半的遗产。苏某侄子对老人也尽到了一定的孝道,亦可分配部分遗产。
【法律小贴士】除了法定继承人以外,还有哪些人能分得遗产?
民法典第1131条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秦雪律师介绍,本条规定指出有两种继承人以外的人,可以分得适当的遗产。
第一种是依靠被继承人生前扶养的人。这种扶养关系的主体是法律明确确定的相互存在扶养权利义务的具有亲属身份的人,具有法定性,不允许凭借当事人的意志进行自由选择和变更。
第二种是对被继承人生前扶养较多的人。这种扶养不是法律上必须履行的义务,而是出于道德心,自觉自愿提供的帮助。给予以此类人分得遗产的权利能够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使那些没有继承名分,但与被继承人关系密切,对被继承人生活给予关心照顾,使被继承人去世前能够愉悦生活的人能够得到应得的一份遗产,这一规定充分体现了法律对赡养老人、扶残济困等传统美德的肯定和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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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耿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