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海资讯
首页 > 国内资讯 > 湖南新闻

长沙交通事故快处快赔麓天点调整并更名

时间:2017-06-05

华声在线6月5日讯(记者 张鼎峰 通讯员 杨哲)6月5日,记者从长沙市交警支队了解到,长沙市快处快赔中心麓天点拟从岳麓区麓天东路79号搬迁到岳麓区金星北路一段13号(岳麓区国税局旁边,长沙市政务大楼对面),并更名为:长沙市快处快赔中心市府点,服务电话:0731-85066615,于2017年6月6日正式向市民提供服务,原址同时停止对外办公。

长沙市快处快赔中心自2011年正式成立至今已有6年,累计处理事故563435起,从开始的日均处理事故110起到现在日均处理事故380起,从开始不被接受到现在群众主动到快处快赔处理,并给予称赞。目前,快处快赔受理全市事故报警案件的70%以上,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减少了城区因交通事故引起的拥堵。

适用快处快赔处理的交通事故: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道路上6:00-22:00发生的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仅造成车辆损失、单方面车辆损不超过5万,且车辆均能自行驶离现场的交通事故,适用快处快赔方式处理。

快处快赔事故流程:

现场拍照(三分钟之内)→撤离现场→向保险公司报案→约定时间共同驾车前往快处快赔点→工作人员勘察痕迹→交警定责→保险公司定损→自行选择维修点→提供资料理赔。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快处快赔方式处理:

1、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2、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嫌疑的;

3、机动车无合法号牌的;

4、一方当事人离开现场的;

5、有证据证明事故是一方故意造成的;

6、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疾病病原体与危险物品车辆发生事故的;

7、机动车未年检的;

8、保险公司勘查员已勘查现场的。

温馨提示:

1、发生事故适用快处快赔方式处理的,必须快拍照、快撤离,48小时内共同到快处快赔点处理。否则将依法处理,并给予相应处罚。

2、发生简易交通事故,3分钟内不自行撤除现场造成交通拥堵的,将通过视频抓拍和路面执法等方式进行查处,交通事故按照一般程序处理,滞留双方事故车辆,除对当事人造成交通事故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外,同时对事故双方据不自行撤除现场造成交通拥堵的交通违法行为(罚款200元)合并处罚。

3、发生简易交通事故,当事人不及时撤除现场,是造成城市交通拥堵的重要原因。采取快处快陪方式快速撤除现场,既是保障城市交通畅安的要求,也是驾驶人文明素质的体现。请广大市民携起手来,依法参与城市交通生活,让我们的交通出行少一点拥堵与纠纷,多一份文明与和谐。

  • 上一篇:[综合] 新湖南云简介
  • 下一篇:湖南2016年以来审结3072件环境资源案 典型案例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