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逾期未改,超市被罚
近日,郴州市汝城县生源超市因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经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改,被汝城县消防救援大队依法处罚。
消防监督人员在对该超市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没有安装保险装置。根据《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判定为不合格消防产品,并依法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
到期复查后,该单位仍未整改,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大队对其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对该单位人员密集场所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逾期未改的违法事实进行了调查取证,并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告知了当事人,同时对该单位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给予该单位罚款5000元的处罚,给予其主要负责人何某罚款500元的处罚。
■通讯员 刘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