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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江十年禁渔!请滥捕者“退出江湖”!

时间:2021-05-02

从渔获满仓到近年来“无鱼”可捕,长江的渔业资源变化让人揪心。

今年1月1日,长江流域“十年禁渔”启动,力度之大,前所未有。3月1日起,《长江保护法》正式施行。这不但是长江史上最大规模的休养生息,更是保护长江的百年大计。

大江东去,无非湘水余波。作为长沙人的母亲河,湘江又该如何避免困窘?

长株潭联合行动:保障湘江“十年禁渔”

湘江禁渔是长江禁渔的重要一环。在实施湘江禁渔的工作中,正在加速一体化的长株潭,发挥着先行官的担当作用。

就在今天,长株潭打击非法捕捞联合执法工作联席会议在长沙召开,三市农业农村、公安、交通等部门相关负责人齐聚商议,总结了长株潭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联合执法工作指挥部成立后各单位的工作开展情况,同时提出了三市在开展打击非法捕捞行动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困难。

今日,三市各部门执法人员还对湘江长株潭段开展联合巡查。同时,执法人员还进行了普法宣传,向两岸市民和垂钓人员普及《长江保护法》和十年禁渔相关政策法规。

道哥了解到,自3月4日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正式启动后,各执法队伍持续对三市交界水域进行重点巡查,对交界水域开展日常巡查49次,联合执法行动8次,出动执法人员430余人次、船艇81艘次。检查各类船舶40余艘、餐饮门店30家,劝导一人多杆垂钓行为200余起,暂扣“三无”船舶6艘、渔具82条;开展宣传活动10场,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介绍非法捕捞的危害性,号召广大群众共同保护好湘江流域水生生态环境,对竭泽而渔坚决说No!

专业法庭集中管辖:非法捕捞坚决入刑

休闲垂钓,一人一竿。非法捕捞,坚决入刑。

2020年8月9日,张某在开福区新河街道滨江公园附近的湘江段水域内,使用地笼网和卡网等禁用渔具,捕获野杂鱼等水产品共计0.15公斤。2020年11月23日,开福区人民法院湘江环境资源法庭法院审理此案,判处张某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拘役2个月,缓刑2个月。

只捕捞了0.15公斤鱼,为什么还要判刑?对于这个疑问,湘江环境资源法庭员额法官杨宇告诉道哥,张某在禁渔区、禁渔期内采用“绝种笼”等禁用渔具,不仅将大鱼小鱼一网打尽,而且网内死鱼发臭污染了水质,对环境影响很大。“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是以行为论,而不是以结果论。只要他构成非法捕捞的行为,不论数量多少,法院都会对他采取刑事处罚。”

2020年12月28日,衡阳男子罗某某因非法捕鱼在湘江环境资源法庭受审。罗某某在明知湘江衡山段水域全面禁捕的情况下,仍连续三天非法使用电捕鱼工具到湘江河段捕鱼,每次捕鱼1斤左右。在衡山县法院已进行刑事判决的基础上,湘江环境资源法庭判决罗某某承担相应民事公益责任:在湘江干流水域放生价值1400元的鱼苗,承担生态损害评估费用1800元。

衡阳发生的非法捕捞案件,为何会在长沙进行审判?

2019年,湖南高院发布的《关于湖南省湘江、洞庭湖等7个环境资源专门法庭所在法院跨区域集中管辖部分环境资源一审案件的规定(试行)》提到,湘江环境资源法庭集中管辖长沙、株洲、湘潭、衡阳、永州等地湘江流域环境公益诉讼案件以及涉水环境污染侵权纠纷案件。

道哥获悉,湘江环境资源法庭自2017年10月成立至今,共办理37件环境资源类案件,其中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案件30件(已结27件)。法庭采用“异地审理、集中管辖”的原则,有利于集中审判力量对专门案件进行审理,为湘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通过湘江资环庭这几年的努力,让湘江两岸的长沙市民都明白了一个道理,非法捕捞会判刑。”

湘江禁渔:困境与出路

道哥了解到,长株潭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联合执法工作指挥部成立后,三地执法部门始终坚持实行白天+夜间巡查工作常态化,积极联络配合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坚决打击交界水域非法捕捞的违法犯罪行为。

然而,湘江“十年禁渔”工作目前还面临着一系列问题:

交界水域监管难。三市交界水域地理位置距离三市执法部门较远,地形复杂、原住渔民多,在三市交界水域进行破坏渔业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时有发生。

法律法规普及少。《长江保护法》正式实施后,为十年禁渔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但这些法律法规的普及还远远不够,许多公民并不详细了解非法放生、破坏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法律后果,缺乏遵法守法护法的法制意识。

垂钓行为规范难。长株潭三市禁渔水域一人多杆、一线多钩、划鱼等违规垂钓行为仍然大量存在,但垂钓管理办法仍未出台,对垂钓者的劝导和宣传,缺乏足够法律依据支撑,一线执法人员工作难度大。

面对问题,参加今天会议的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未来将进一步完善三市联合执法、办案机制,加大联合执法巡逻力度,加强对“三无”船舶、备案船舶、来往货轮的执法监管,严厉打击非法捕捞。

其次,突出以案释法,选取近年涉渔典型案例在新闻媒体上进行集中宣传报道,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向群众普及《长江保护法》及相关政策法规,全力营造“水上不捕、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吃”的良好社会氛围。

同时,三市农业农村部门合力向省农业农村厅建议,加快推进修改《湖南省渔业条例》,出台垂钓管理办法,明确区分好娱乐性垂钓和生产性垂钓,切实维护好禁渔秩序,保护水域生态。

十年之后,湘江沙鸥翔集,锦鳞游泳。那时的人们或许会深情回忆,十年禁渔,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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