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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红餐厅外地“撞脸” 长沙律师胜诉不正当竞争

时间:2021-05-02

服务装潢“原创”从此有了司法保护借鉴

华声在线4月27日讯(湖南日报·华声在线记者 沙兆华)网红餐厅特有装潢“撞脸”,如何依法维权?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2020年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由国浩律师事务所长沙合伙人金笑律师代理并胜诉的一起餐厅特有装潢纠纷案入选,该案典型意义在于明确了服务装潢获得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的前提条件和侵权认定规则,为解决此类纠纷的司法裁判提供了借鉴。

近年来,餐饮品牌的特色装潢等文创元素,正在成为除菜品味道以外的一大吸引力,但随之也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山寨版”。

长沙文和信餐饮文化管理有限公司创办的网红龙虾馆(以下简称“W店”)凭借其“楼中社区”独特概念的装潢风格,再现上世纪八九十年代老长沙真实社区场景,迅速成为现象级网红餐厅。

2019年,W店意外发现柳州市某龙虾餐馆(以下简称“柳州龙虾馆”)使用与其高度近似的装修风格、装潢设计,遂以著作权侵权纠纷为案由提起诉讼,但因结果不理想而撤诉。

知识产权律师金笑在接受长沙某餐饮文化管理公司委托后,经过分析,以不正当竞争纠纷为案由提起诉讼。

纵观司法判例,产品装潢(包装)模仿的案件众多,但服务场所装潢模仿的案件甚少。金笑律师从上千张照片中精选并制作W店与柳州龙虾馆装潢相似度对比清单,从空间结构、出入口、景点、场景、招牌、餐桌、餐具、菜单等服务用具、服务人员服装以及具体物件及其他细节等六大块对柳州龙虾馆涉嫌模仿W店装潢之处一一进行对比;并翻阅上万条大众点评,证明柳州龙虾馆的装潢已造成了相关公众的混淆或者误认。

一审法院认为,柳州龙虾馆装潢与W店装潢,在整体视觉效果上达到了高度近似的程度,具有攀附W店显著性装潢的主观故意,构成不正当竟争,应立即停止使用、宣传并变更与W店相近似的装潢,同时赔偿长沙某餐饮管理公司合理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支出合计20万元。一审判决后,柳州龙虾馆不服,向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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