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为进一步规范我省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健全低收入人口常态化救助帮扶机制,推动完善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社会救助体系,省民政厅在深入调研、广泛听取相关部门及市县意见建议基础上研究起草了《湖南省低收入家庭认定及救助帮扶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于9月7日 -14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办法》分为7个章节,49条。总则部分明确了目的、各级各部门工作、低收入家庭认定及救助帮扶工作应遵循原则;第二章至第六章从低收入家庭范围、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认定条件及程序、动态监测、社会救助帮扶内容、监督管理五个方面,分门别类地提出工作要求和相关建议。
值得注意的是,《办法》对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做了诠释和帮扶指导标准: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一般是指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1.5倍(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放宽到2倍),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相关规定的家庭。根据省级最低生活保障指导标准,2021年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人均收入以城市825元 / 月、农村6500元 / 年为基准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高于省级最低生活保障指导标准的地区,应当按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1.5倍或2倍确定基准线;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人均收入应当低于当地确定的基准线。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人均收入基准线,根据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动态调整。
记者注意到,在《办法》中还提到了临时救助内容和其他救助帮扶内容:对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或者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低收入家庭,给予临时救助;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人口,给予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等帮扶;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给予水电费减免(补贴)、燃气费减免(补贴)、有线收视费减免(补贴)等帮扶,具体减免(补贴)额度按照各级发展改革委员会相关规定执行。有条件的县市区可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延伸至低收入人口,制定差异化补贴标准,并提供必要的康复救助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