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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危险驾驶罪!这11名“酒司机”被集中宣判获刑!

时间:2021-09-10

9月6日上午,北湖区法院依法适用速裁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11件危险驾驶罪案,20分钟内完成庭审程序并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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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过程中,法官简化庭审程序,重点核对被告人身份,告知诉讼权利,进行庭审教育,听取被告人最后陈述。由于该系列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且同意适用速裁程序,北湖法院遂依法适用刑事速裁程序,集中开庭逐案审理,并当庭宣判。

“我以后再也不喝酒了!”“酒后开车这事对我、对家庭、对孩子造成了极大的影响,我悔恨不已,今后一定不再违纪违法。”“今后一定谨记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坚决不触碰法律底线”……最后陈述时,各被告人均低头认罪服判,表达了深切的悔意。

依据11名被告人的犯罪情节轻重,法院分别对11名被告人判处一至四个月不等拘役,并处3000元至5000元不等的罚金。

11件危险驾驶罪的类型化案件集中开庭,仅用20分钟即高质高效审结,在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益、节约司法资源的同时,提升了审判质效,使案件审理驶入刑事速裁“快车道”。

法官提醒:“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广大司机驾驶员朋友要引以为戒,学法、懂法、守法,消除侥幸心理,切勿拿生命当儿戏,让“醉人”沦落为“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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