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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后阁楼失火,请赔 VS 违建不赔 法院:租户担全责赔8万,反诉没有法律依据

时间:2021-09-24

买房送了阁楼,业主把阁楼装修后租了出去,没想到租户给多台手机充电起火,消防水流到楼下的自己家,损失好几万元。业主把租户起诉到法院索赔,没想到租户反手把业主给告了,称阁楼是违章建筑,没有经过消防验收,造成他的财产损失,要业主给他赔偿……

近日,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了解到,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宣判了这起财产损害纠纷,法院判决租户赔偿业主8万多元。

现场

出租的阁楼起火,消防水淹了自己家

李先生住在长沙市开福区,他买房子时开发商赠送了阁楼,李先生自家住在603房,他就把阁楼称为“703房”。

2019年,李先生把这两套房都进行了装修,603房自己住,703房出租,租给了在团购公司上班的小王,租期一年,每个月1500元。小王和同事小张住在703房。

2020年4月的一天凌晨,703房床边起火,小张赶紧爬起来准备灭火,事后他称,没有找到灭火器材,准备接水灭火,但是水压不足,太慢了,只能等待消防队赶来灭火。火很快被灭了,但603房被水淹毁损严重,楼下503房同样受损。

消防部门认定,房屋过火面积约为10平方米,造成涉案房屋烧毁,客厅玄关、厨房及卫生间有明显的烟熏痕迹,不排除电器线路故障引发火灾。小张接受调查时称,他在公司做微信团购,有多台手机,当天把这些手机都带回家充电,当晚插着手机充电没拔掉,凌晨醒来发现充电的地方起火。

火灾发生后,503房业主找到李先生索赔,李先生赔偿了1.7万元。李先生向小王和小张索赔却遭到拒绝,遂起诉到开福区法院。作为被告之一的小张提起反诉,称李先生的阁楼是违章建筑,私自搭设并改造成住宅来出租,改造未经消防验收,未依规配置消防器材,对火灾损失的发生及扩大具有过错,向李先生索赔他损失的四成,即6000多元。

法院

判决租户赔偿业主8万多元

开福区法院审理认为,本案起火系因小张未将充电插头拔掉引发电路故障并导致起火,因此认定小张使用电器不当是造成起火的直接原因,小张对此存在过错,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条例》中称,该规定不适用住宅室装修、村民自建住宅、救灾和其他非人员密集场所的临性建筑的建设活动。李先生对603房及阁楼的装修改造不适用于该条例的规定,因此,小张提出的涉案房屋装修改造应办理消防验收没有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审理中,法院请了鉴定机构对房屋损失进行了评估,评估本次火灾造成的财产损失6万多元。李先生赔偿给503房业主的1.7万元赔偿金额在合理范围,因此纳入本案赔偿。703房虽不在李先生的产权登记范围,但相关房屋租赁的司法解释没有禁止违章建筑因房屋租赁仍有收取房屋占用费的权利,因此,李先生要求将703房的收益损失列入本案赔偿,法院予以支持。

据此,法院判决小张赔偿李先生损失8万多元,驳回他们的其他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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