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长春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程凤义作《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8年,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是全省受结案量最多的中级法院。
积极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依法审理吉粮集团等重点企业破产重整案件151件,妥善处置“僵尸企业”。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出台服务意见20条,发布10个典型案例,积极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
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导作用,助力长春新区建立知识产权北方交易中心,在最高法院、省法院全力推动,省市党委、政府鼎力支持下,东北地区首家知识产权法庭落户长春,有力保障“长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和创新驱动战略实施。
审结我省首例房地产销售领域工商行政处罚案件,既规范支持行政执法行为,又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有力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坚持在党委领导下凝聚全市执行攻坚合力,与公安、国土、工商等部门及23家单位实现信息资源共享,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共查询案件34031件、冻结3.95亿元,基本实现对被执行人主要财产形式的“一网打尽”。
长春市中院26名干警奔赴河南项城成功执结58户房屋强迁执行案,成为全国法院跨省联合执行的典型案例。
加大失信惩戒和打击拒执力度,将6882名失信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司法拘留530人,罚款45人,追究刑事责任27人,有力彰显司法权威。
全市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核心指标全部达标。
完成全市法院两批员额法官补充选任及法官等级确认工作,新一批员额法官补充到任后,全市法院员额内法官将达到672名,市中院将达到119名。长春市中院审判一线总体达到法官、法官助理(文员)配比1:1,形成较科学的人员配置比例。
建立健全新型审判权运行机制,组建39个专业化审判执行团队。
突出法官办案主体地位,取消行政化案件审批制,全市法院99%以上案件由独任法官、合议庭直接签发裁判文书。
发挥主审法官会议讨论研究重大疑难案件的决策辅助作用;审判委员会对91件被上级法院改判案件进行评查,确定是否追究案件质量责任,确保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依法保障律师辩护原则,基本实现对可能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被告人的刑事辩护全覆盖,强化非法证据排除和控辩平等对抗。
全面优化升级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为涉诉群众及时提供咨询、立案、调解、接访、法律援助等服务。
积极指导基层法院普遍开展案件繁简分流、小额速裁、巡回审判等司法便民工作,简易程序适用率达78.03%,有效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
积极推行网上办案模式,今年全市法院民事一审案件网上立案已达到46407件,网上立案率达到82.81%,网上送达4885次,真正让数据多跑路,让百姓少跑腿、少花钱、少受累。
与看守所、监狱实现互联互通,采用远程视频方式开庭、宣判,以信息化手段提高审判效率。
裁判文书上网率全国法院排名第五,上网及时率位居全国法院第四。
2019年,紧紧围绕经济高质量发展目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有效服务和保障打好打赢 “三大攻坚战”,积极助推乡村振兴战略,依法助力民营经济发展,最大限度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加快建设东北亚区域性中心城市,实现长春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和内设机构改革,重点在新型审判团队、审判主体权责清单、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和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管理方面加大改革创新力度。
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继续探索和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积极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坚持用改革的思维和方法破解影响司法公正和司法公信的深层次问题,促使司法水平能得到显著提升。
主动融入“数字吉林”“数字长春”建设,积极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破解难题,让现代科技更好服务人民群众、服务审判执行、服务司法管理。
深化智能化建设,加快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升级完善执行查控和信用惩戒系统,大力推进网上办案普及和应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
在全市两级法院推行上挂下派横向全方位交流锻炼及基层法院领导班子调整轮换。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法院工作全过程,结合改革后司法权力运行新特点,建立干部个人勤政廉政档案,进一步健全完善涵盖法院人、财、物、案的管人管事制度机制。
坚持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决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严惩司法腐败,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王小野/文 李煦/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