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3日15时许,长春市宽城交警大队一网格长赵正义在长白路巡逻管理,发现一辆车号为辽B9***7小型黑色轿车沿长白路由东向西行驶,因长白路为由西向东单行,该车存在闯单行线违法行为,于是民警在东三条将该车截停。当检查驾驶证、行驶证时,民警发现了异常,驾驶员陈某所出示的行驶证上字体与公安部核发的行驶证字体有明显差异,该驾驶员存在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行驶证嫌疑,于是将该驾驶员带到宽城交警大队进一步核查。经核查,并与辽宁警方沟通后确认该行驶证确实为伪造。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行驶证的违法行为,将被处以罚款5000元,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王涛 图片由交警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