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辖区道路畅通,消除交通安全隐患,防止发生交通事故,宽城交警大队在辖区内持续开展查处酒后驾车、超员、超载等重点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为广大交通参与者创造安全、和谐的出行环境。
2019年09月16日20时40分许,张某驾驶吉A****U小型汽车, 沿小南街由东向西行驶,当行驶至华大天朗三期附近时,遇宽城交警大队二中队民警在此设卡执勤。在民警靠近后可以闻到车内散发着酒味,于是对驾驶员张某进行酒精测试。经呼吸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张某酒精含量值为39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
经查,此次为张某第二次饮酒驾车被查获,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将面临驾驶证被吊销以及相应的其他行政处罚,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越明 图片由交警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