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21日,长春市宽城大队民警在北四环路巡逻执勤,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5时50分许,一辆车号为AF***0的小型客车沿北四环路由西向东行驶,当行驶至小城子街口时被截停。民警打开车门后,发现车内连同驾驶员在内一共载客12人,该车核定载客人数为7人,属于超员违法行为。
接过驾驶员谭某的驾驶证和行车证后,民警却突然发现其驾驶证有问题,涉嫌使用假证,于是民警将其带回大队接受进一步询问。
经查,谭某没有考取过机动车驾驶证,向民警出示的假证是3年前联系的做假证的,给了他300元钱、照片和自己的身份信息,获取的假驾驶证。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将处以罚款2000元,并处行政拘留;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将处以罚款5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处行政拘留。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越明 图片由交警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