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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取拒执失信被执行人 农安法院执结全县首例环境侵权案件

时间:2018-04-26

  在吉林省中部,镶嵌着一颗自然湿地“明珠”、吉林省第三大淡水湖泊,这就是位于北方古代要塞“黄龙府”——吉林省农安县境内的吉林波罗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这里水草资源丰富,自然景观优美,不仅是丹顶鹤等国家濒危级保护动物的重要栖息地,还是调节地区气候的重要生态屏障。日前,吉林省农安县人民法院在这里强制执行了全县首例环境侵权案件,对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破坏生态环境的被执行人佟某亮出了法律的“利剑”。

  被执行人佟某系农安县巴吉垒镇的养殖大户,2008年与巴吉垒镇元宝沟村村委会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时,将保护区内村委会无权发包的一块土地约定在合同中。2010年,自以为有了“合法根据”的佟某在保护区内建起牛舍和牛栏,并把100余头肉食牛放养在保护区这个“天然牧场”里,严重影响了区内自然环境。期间,保护区管理局多次劝诫处罚,但佟某拒不退还这块让他财源滚滚的“风水宝地”。无奈之下,保护区管理局将佟某起诉至农安法院。经审理,农安法院判决佟某败诉。宣判后,佟某拒不履行判决,保护区管理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一回合

  3月28日上午,农安法院执行人员与保护区管理局和巴吉垒派出所会合进入执行现场,警戒组、谈话组、实施组立即开始行动。“我有合同,地是我的,你们拆牛圈,我就把这些牛在这里放生。”佟某向执行法官叫嚣。“你与村委会签订的合同无效,你可以另行起诉村委会,要求返还承包费用”,执行法官耐心解释道。“要找你们找,我们不管,牛要丢了病了死了,你们法院赔”,佟某的妻子也上来帮腔。

  为了给法院执行设置障碍,佟某夫妇将每年“五一”之后才放牧到保护区的牛提前圈到牛舍里。在他们看来,即使强拆了牛舍牛栏,他们的牛还在保护区里。要是把牛赶出来,放在哪里?由谁看管?造成的损失谁负责?这些都是棘手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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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回合

  “你们能否拆除牛舍牛栏,并将牛迁出保护区?”农安法院副院长李明旭义正辞严地问。“履行不了,我的牛没地方搁”,佟某摆足了拒不履行的架势。旁边工作人员用执法记录仪将这一切摄录下来。

  殊不知,执行人员早已做好执行预案,对此有充分准备。正当佟某为自己的抗法策略洋洋得意时,农安法院副院长李明旭下达命令——“先将佟某控制起来,强拆保护区内的牛栏、牛舍,清点栏内牛的数目,着手安排牛群代管人,代管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佟某还没反应过来,手腕已经戴上了冰冷的手铐。同时佟某的妻子也被勒令离开现场。“轰隆隆、轰隆隆”,随着铲车的轰鸣声,执行现场的牛栏牛舍被夷为平地。

  第三回合

  考虑到案件没有完全执结,执行人员并没有立即对佟某采取强制措施,而是带回农安法院继续进行“攻心战”。“你故意妨碍法院执行,可以对你进行司法拘留15天和罚款5万元,如果你继续执迷不悟的话,还可能涉嫌拒执罪被追究刑事责任”。执行法官向佟某告知后,他开始胆怯了。佟某说:“我官司输了后,就积极联系卖牛,到现在还剩下这些没处理完,我不是不执行法院判决,而是无能为力。”执行法官表示,如果佟某现在主动将牛迁出,根据悔过表现,可以不采取司法拘留和罚款。

  经过一番斗智斗勇,在强大的思想攻势和法律威慑下,被执行人最终表示立即将保护区内的牛迁出,并保证以后不再进入到保护区内放牧。本次执行活动画上圆满的句号。

  “这起案件的成功执行,不仅解决了多年来困扰保护区建设的一个老大难问题,而且在我县开启了运用司法手段保护环境的先河。通过这样一个鲜活的案例向社会传达我们的声音,希望环境保护能成为每个人的行动自觉。”吉林波罗湖国家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保卫科负责人李铭德接受吉网、吉刻APP记者采访时如是说。

  吉网 吉刻APP记者 曹逸群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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