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在众多交通违法行为中危害最大,据世界卫生组织的事故调查显示,大约50%—60%的交通事故与酒后驾驶有关,酒后驾驶已经被列为车祸致死的主要原因。酒驾分为两种,一是饮酒驾驶,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mg/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二是醉酒驾驶,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简称醉驾。往往驾驶人在饮酒(醉酒)后会造成视觉障碍、影响反射神经,降低触觉、判断、操作能力,还会导致冲动或疲劳,极易引发交通事故。特别是在高速公路上酒驾极易引发群死群伤和次生事故,造成的危害会更大。
多年来,吉林高速公安始终坚持对挑战秩序管理底线、易引发事故的严重违法行为 “零容忍”,依法严查严处酒驾等严重违法行为不放松,据统计,仅2017年全省高速公路共查处酒驾违法行为545起(其中,饮酒驾驶498起、醉酒驾驶47起),拘留59人,构成犯罪移送起诉47人。从上述数据可以看出,酒驾违法行为在我省高速公路仍屡禁不止,存在极大的显性交通安全隐患风险。
为坚决遏制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严防因酒驾交通违法行为导致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吉林高速公安向酒驾宣战:采取每周组织开展一次集中统一行动和加强站口日常检查等方式,对酒驾等严重违法严查严处,对一经查获的酒后驾驶行为人,坚决做到“五个一律”。即: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暂扣驾驶证6个月;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拘留十日,吊销驾驶证;对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一律拘留十五日,吊销驾驶证;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先行拘留,吊销驾驶证;对酒驾违法行为一律向社会公开曝光。在全省高速公路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整治氛围,让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在吉林高速无处遁形。
吉网 吉刻APP记者 王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