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总体要求,为全面预防和减少涉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行人交通事故的发生,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从3月19日起至年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行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行动。
此次综合整治行动将重点整治摩托车无牌无证、乱停乱放、驾乘人员不戴头盔、闯红灯、逾期未检验、违反交通标志标线、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电动自行车违法载人载物、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乱停乱放、超标电动自行车上路等交通违法行为以及残疾人代步车非法营运行为;行人不走人行步道、过街不走斑马线、闯红灯、斜穿马路、跨越护栏、在道路上使用滑行工具(滑板、旱冰鞋)等交通违法行为。
典型违法行为曝光
5月6日15时50分
人民大街
房海龙(22012219******7211)
违反禁令标志
5月6日7时35分
洋浦大街
吴振铎(22018119******8611)
无证驾驶
5月6日10时24分
洋浦大街
刘宜彬(32038219******9439)
无证驾驶
5月8日16时54分
新民大街隆礼路
韩冬冬(22012219******2513)
违反禁令标志
5月9日17时02分
西安大路
盛子锋(22010219******5012)
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
长春交警提醒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以及广大市民,为了您和他人的交通安全,一定要守法行车、守法走路,自觉摒弃交通陋习。
吉网 吉刻APP记者 王涛 图片由交警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