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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存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不再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啦

时间:2018-08-04

  3日,长春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发布“关于取消身份证复印件作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办理要件的通知”。通知内容显示,为积极响应“只跑一次”改革号召,提升服务效率,简化审批要件,方便缴存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自2018年7月5日起,缴存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不再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栾喜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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