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30名干警奔赴远在1500多公里外的河南省项城市。经过两天的协调与谈判,于24日清晨,在项城法院、项城公安局大力配合下,顺利腾迁58套房屋,与司法拍卖竞买人完成交接。
案情回顾:
申请执行人董晓红与被执行人河南华运置业有限公司、徐艺榕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长春中院于2017年1月22日作出民事调解:被执行人河南华运置业有限公司、徐艺榕偿还申请执行人董晓红借款本金3000万元及利息。调解书生效后,被执行人未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义务,申请人向长春中院申请强制执行,2017年3月1日长春中院依法立案执行。
执行过程中,法院拍卖被执行人华运公司位于河南省项城市华运凯旋城小区的58套房屋。但被执行人在上述财产查封期间,将上述财产擅自违法抵债给工程施工方,施工方又将房屋出售给案外第三人。法院在查封及评估、拍卖过程中多次到现场张贴公告,并于2018年5月张贴强制迁出公告,要求房屋占有人15日内迁出房屋。
施工方提出执行异议,主张房屋所有权归其所有,被长春中院驳回异议请求。施工方又向项城法院主张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现案件正在审理中。但案件结果不影响法院强制执行房屋,只产生就拍卖所得钱款是否优先受偿的问题。
这是一场通力协作的执行:
联动单位大力协助 全力配合执行强迁
为兑现胜诉人权益,彻底解决此案,吉林省高院与河南省高院多次沟通,8月12日先期派出3人执行小组赶赴河南协调此事,请求协助强制腾迁。河南省高院表示大力支持强制迁出工作并对周口中院作出指示,要求全力配合执行。
长春中院立即制定了详细的执行方案,对整个执行过程进行精准谋划,明确工作重点,并由经验丰富的执行局执行处处长房红带队,精选30名骨干人员,赶赴河南实施执行强制迁出工作。
到达河南后,长春中院干警便马不停蹄地投入到执行工作中,先后与周口中院及房产所在地项城法院进行多次沟通协调。项城法院派出130名干警、项城公安局抽调50名特警大力协助执行。
为确保强迁顺利推进,准确掌握现场情况,长春中院派出前期调查小组对现场进行勘查,发现承建商在房产所在地拉起条幅,纠集大批闲散人员,扬言要与法院对抗到底,决不腾房,社会影响极为恶劣。
这是一场复杂的执行:
制定详尽执行预案 两地三处统一调度指挥
在听取了前期勘查情况后,长春中院与项城法院沟通确定了先磋商后强迁的基本执行思路,力争通过释法明理的方式化解矛盾,促使占房人员自动搬离法院已拍卖的房屋。
项城法院将承建商约到法院进行磋商,承建商提出其优先权应中止执行及支付价款回购法院已拍卖房屋等问题。执行法官向其耐心解释,主张工程款优先权并不停止执行,只是根据法院确定的优先权数额在拍卖款中首先获得清偿。回购房屋必须要取得竞买人同意,法院不能强制竞买人放弃房屋。
见停止执行无望,承建商当场扬言,如果法院强制执行,将以命相博,企图威胁阻止法院执行。
重重困难不能动摇执行法官的决心。执行前一晚,项城法院党组副书记解普建、法警队队长袁永生及长春中院执行处处长房红再赴现场,对小区进行细致踏查,准确掌握小区布局及周边环境。为保证执行顺利进行,设立三处指挥所,由长春中院常务副院长肖德馗任总指挥,在长春中院执行指挥中心统一指挥调度,项城法院设协同指挥所,由项城法院院长张永波负责指挥,现场设前方指挥所,由长春中院房红负责指挥。
这是一场危险的执行:
强制迁出遭遇严重阻碍 三人被拘留
24日8时,长春中院赶赴现场所有执行人员集结完毕,9时,项城法院张永波院长组织召开动员大会,按照事先制定的执行预案,分派人员,各就各位。两辆救护车及一台消防车,同时进驻现场待命。
到达现场后,执行干警设置警戒线,长春中院执行法官用扩音器向当事人及围观群众释明法院本次强制执行的具体意图及法律依据。承建商在现场纠集的百余名闲散人员,见到法院声势浩大,悄无声息的离开了。但为了对抗法院执行,设置工作障碍,有人故意剪断电梯电线,导致部分电梯无法使用,执行人员只能多次步行往返26层的高楼进行交接。
根据预案确定的重点突破方针,执行干警首先对13号楼进行强制交接。在释法明理后,2602室的强占人仍坚决不同意搬出房屋,情绪十分激动。法官苦口婆心劝说近两个小时,强占人仍毫无搬出意愿。为维护法律尊严,长春中院果断下达实施拘留指令,将强占人带离现场,实施强制迁出。
3号楼内,一对父女顽固对抗,见到执行法官后,明知已无法扭转对抗的局面,父亲企图持刀自残,法官释法明理后,父女二人情绪稍有缓和,但仍拒不搬离,长春中院依法实施拘留。
夜幕降临,直到晚上十点,历时十四个小时的强制迁出工作才全部完成。
长春中院房红表示,此次执行系跨省协同的大型执行行动,也是长春法院“雷霆行动”的再延续再发力。在全国四级法院统一协同配合下,公安、法院两部门通力合作下,案件圆满执结。这次执行行动案情之复杂,涉及房屋之多,动用警力规模之庞大,在长春中院强制腾迁房屋的案例中尚属首例。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曹逸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