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讯 7月19日,泰兴市地方海事处所辖黄桥海事所在巡航巡查到姜十线334省道旁边时,海事执法人员发现水下有一条船舶驾驶室露出水面,经现场勘察为小型水泥沉船。
该所负责人针对汛期的实际,立即采取措施以策安全:一是在沉船位置附近向有关村民了解情况,村民反映从未发现该船船主。二是购买铁丝等物品,在水泥沉船处设置警示标识,提醒过船船舶注意。三是在沉船位置张贴《限期打捞通知书》,要求船主在规定的期限内打捞,否则按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强制打捞。
泰兴市地方海事处汛期加强巡航和巡查,已发现类似船舶2艘次,均已采取相关措施,以确保汛期船舶航行安全。(周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