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顾小萍 马金)“这盒‘美林’还没开封就已经过期了,这盒甲硝唑只吃过两颗也过期了……”市民李小姐前两天整理家中的药箱,收拾出20多盒过期药品,“究竟该扔到哪里去呢?”她在朋友圈求助。记者采访得知,除了指定的回收点,在已经实施垃圾分类的小区或单位,过期药品还可直接投入“有害垃圾”桶,最终由专业部门处理。
记者了解到,为解决居民家中过期药品处理难题,市食药监局分别于2010年和2014年起在全市设立了123个“安全用药服务点”和60家“过期药品回收点”。其中,“过期药品回收点”由3家连锁企业参与,回收来的药品最后交由区或市食药监局统一处理。
位于中山东路的百信药房是“过期药品回收点”之一。记者昨天在现场看到,高约60厘米、宽约30厘米的药箱内,一共只有4盒药。店员说,来送过期药品的人“一个月都碰不上几个”。金陵大药房孝陵卫店的情况与此类似。店长夏玲告诉记者,很多市民并不知道有这样的过期药品回收点。记者前天致电秦淮区永乐北路一家被列入回收点名单的连锁药房时,甚至连店员都不知道还有这项业务。
一位业内专家表示,如果能在小区里添置类似的回收点,效果会好很多。